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编办发〔2016〕45号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
根据陇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陇编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主抓,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积极配合。组织、编办、人社、财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填报相关内容;组织、人社部门要对各单位干部职工身份进行核定;人社、财政部门要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类别进行核定。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填报借调人员信息,确保各项填报内容的准确完整。2016年9月30日前,区委、人大、政协、群团、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统计表和花名册以及干部职工电子版照片(小于100KB)报武都区委组织部干部组审核,区政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填报的统计表和花名册以及干部职工电子版照片(小于100KB)报武都区人社局工改办及档案室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统计表和花名册以及干部职工电子版照片等资料报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收录,各种表格一式三份。统计表及花名册电子版在武都区机构编制网首页相关下载栏进行下载或在武都区机构编制群下载(网址:http://wudu.gsjgbz.gov.cn,QQ群号:220914905)。
三、加快进度。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在完成组织部、编办、人社实名制数据核对基础上,尽快开展与财政部门统发工资数据的核对等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紧开展各单位上报的相关信息核对工作。
四、保证质量。各单位填报人员要按填报说明认真填报统计内容,分管领导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同时,各乡镇、街道办、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0个工作日内到组织、编办、财政、人社部门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确保实名制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
附件:1.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表一)
2.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花名册(表二)
3.陇南市武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花名册(表三)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组织部 陇南市武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武都区财政局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