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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市强化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论证

【来源:山东莱芜市编办 | 发布日期:2014-12-31 】 【选择字号: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制定制度,要求严格采取“五个步骤”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审核,对未经充分调研论证而违规设置机构的明确了人员责任。

  一、受理。编制部门收到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后,由职能科室审核机构编制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和工作需要,理由是否充分,材料是否规范。符合规定的,列入机构编制专题调研论证计划。

  二、登记。对经过初审,拟列入机构编制专题调研论证计划的事项,实行台帐登记制度,收集好有关材料,以备研究。

  三、审核。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职能科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应督促申报单位补报或重报;材料完整后,及时安排人员对申报的事项进行调研。

  四、论证。调研人员与申报单位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和依据,并调度了解其他市机构设置情况,必要时征求上级编制部门意见,综合提出设置建议。

  五、呈报审议。职能科室向有关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意见,对设置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向办领导或有关会议专题汇报,进一步明确有关问题。最后,经有关领导审签后行文或按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孟庆枢)

编辑:张予晗